
我也曾是一名少先队员
我长达四年的少先队员生涯终止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的儿童节。那是我过得最后一个儿童节,一日之后,从表面上意味着我已不再是儿童,以后没有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了,从本质上意味着我彻底脱离了少先队员的队伍。从此
我长达四年的少先队员生涯终止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的儿童节。那是我过得最后一个儿童节,一日之后,从表面上意味着我已不再是儿童,以后没有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了,从本质上意味着我彻底脱离了少先队员的队伍。从此以后,我不用每天脖子上都戴着红领巾去上学,升国旗时也不需要举起手来敬一个标致的少先队礼,只需双眼注目国旗冉冉升起就行了。而今六年已过,近来惊闻西安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红领巾、绿领巾”事件,我突然意犹未尽也可以说是卖萌似的想起了那段戴着红领巾的童年时代。最近偶然听一同学说到一句话:我爸是李铁,恨铁不成钢!诚然,二十一世界的红旗下,有李刚这么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官员当老爸确实是一件值得大肆鼓吹之事因此甚至不惜任何代价去制造麻烦以此证明老爸真的能独当一面或者说只手遮天!
因为我爷爷不姓李,自然我爸也不姓李,自然而然我也不姓李。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活了这么多年,作为一个学生身份来说,所任过的职务最大的也仅仅是小学四年级时的少先队大队长。这让我兴奋足足直到五年级时因为算班级品行分出错被免职。兴奋的理由就是因为手中权利大到可以在早读课自己不用早读而是去其他班级检查同学们佩戴红领巾的情况。
早在我成为少先队员之前,就常常听老师在升旗仪式上作报告时和那些少先队员严肃的解释着:你们脖子上的鲜艳的红领巾,是少年先锋队的标志,是五星红旗的一角,和我们的五星红旗一样,是烈士们用鲜血染成的,所以你们要足够的尊重他,并不是可以用来随便抹鼻涕之类的!这样重复了多次的一席话,让我心里顿时居住了一种庄严感,之后但凡想用红领巾来干比如系一些东西之类的活儿,我都会内心不安甚至忐忑。我常怀疑会不会冥冥之中烈士们会拿着消声了的冲锋枪枪头对着我的脑袋。
近来的“红领巾、绿领巾”事件,实验小学校长给出的解释是“给学习、思想品德差的孩子们带绿领巾是为了教育其上进”。这不同于之前北京很多地方出现过类似的“绿领巾”,但是那仅限于还没入队的一二年纪的孩子。也就是说那象征是少先队预备队员,是一种“荣誉”。未央区的绿领巾事件给我的感觉就是把人类社会中无形之中存在的三六九等直接给表面化实质化具体化了!即使用他们的眼光来看,这不仅仅是关乎学习之事了,而是戴红领巾的学生直接高人一等,无论德智体美劳或是其他什么的,因为他们“务了正业”,把一个学生该做的事——好好学习,特别是课本上的知识--做的好到每次考试都可以考得红分,所以他们在其他方面其他行业也是“好学生”。仅此而已。就像妓女们善于叫床,所以他们也自然善于哄孩子,更自然而然善于推销,善于说教,善于外交,甚至天生善于登上“百家讲坛”“新闻联播”。
然这样并非坏事。常言教育要从孩子抓起。首先其实现实一点说未央区校长真的是高瞻远瞩,颇具眼见。这个社会潜规则多的掉渣,明明强调人人平等,却只是同等级同行里的人才平等。农民和官员之所以不平等是因为这个社会是人民当家做主,而官员是管着人民的人。绿领巾直接给孩子们上了一课,就是“他妈的这个社会众生不平等”,即使新闻联播里常说领导“亲自”慰问,那也不过是单方面,谈不上是你想亲自去慰问领导也可以。最重要的是这一赤裸裸的警钟像《水浒传》里梁山好汉额头上被刺配时刻上的“囚”字,不仅仅一生无法磨灭,时刻提醒着自己,更是时刻提醒着他人:不能造反!然而所谓的“优生”“差生”不过是一种制度之下有的人的天性被激发了有的人的天性被遏制了而已。就像宋朝时候的落草为寇的梁山好汉,岂非是为国效忠的真性情的“好汉”?难道真正的好汉好人是高太尉等人?这是可恶的“宦官教育”(《我的大学--纪念我死去的高中》有“宦官教育”的自述)。
其次,被归于绿领巾低人一等的行列的孩子们会有一种愤怒感--为何你们看不起我?这成为不成为一种动力不知道,我关心的是,他们的愤怒,他们能愤怒。而愤怒正是这个社会的好人所缺乏的。良心被人谴责,忍了;父母被人骂,忍了;国土被人占,忍了;国人被人欺辱,还是忍了。因为忍,我们还是泱泱大国,我们还是美国日本韩国的关系很好的合作伙伴;因为忍,我们忘记了愤怒,忘记了仇恨,忘记了这个时代“和平与发展”之下的杀气腾腾。
我是个凡夫俗子,实实在在货真价实,这个“天赋”在我还是少先队员还在童年时代时就已经“斩头露角”了。这辈子少先队员生涯就只有仅有一件最值得大写特写光宗耀祖的事。那还是在我三年级留级的那一年,学校里有一栋老的摇摇欲坠的木房子终于是快要“修成正果”“寿终正寝”,因此学校领导严格禁止学生到它的周围去玩闹。处于好玩的天性,学校又是在我们村子,于是乎放晚学后我的堂弟就和它的死党不但到它的周围去玩,而且还直接“横驱直入”了。事后被学校领导知道,就直接给予他们严格的处罚:早操时候集体“亮相”。这点无可厚非。但是学校领导觉得我堂弟年纪太小,才读一年级,唯恐亮相会对其心理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但是又不能不“杀鸡儆猴”,同时他们却也觉得我具备了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该有的“为人民服务”等精神,毕竟去年还拿了“优秀少先队员”的奖状,而我们是堂哥弟关系,我不知道他们觉得不用和我商量还是没得商量,结果直接特别看得起我的把这个“罪名”扣在我头上,于是乎从此我的心理承受打击能力像国民经济一般翻了数番。
以后数年,每当有人问我做过的最大的为人民服务的事情是什么,我就说帮我堂弟当了挡箭牌。
又过了两年,升上了五年级,最大的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改变就是作文的字数要求提高了几百之多。那时常见的作文标题就是“一件难忘的事”或者“假如。。。”。每每讲着讲着说到举例子时,我都会把八竿子打得着的亲戚都写了进来,不管有没有那个亲戚,存在不存在这个事件,今天写我的舅舅怎样助人为乐,怎样帮老奶奶挑了一簸箕牛粪去菜田,明天又写我二姑夫如何神通广大如何把来投我家的牛的强盗绳之以法,即使我家没养牛。如此三番,老师终于按耐不住了。他经常和我们说:你们写文章所举得例子,都是你们有的没的亲戚的芝麻屁事,天底下除了你还有谁知道?今后你们还要写的议论文,更是要举例子。所谓例子,就是大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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